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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传授三坛大戒通知
来源:本站会员投稿 作者: 时间:2008-2-10 23:50:00 点击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黑龙江省佛教协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二零零八年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的通知
    为禀承世尊遗教,光大如来戒法,续佛慧命,接引后学,绍隆佛种。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,由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主办、五大连池市钟灵寺承办传授2008年夏季二部僧三坛大戒。法会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   传戒时间:
          2008年6月23日至7月20日(农历五月二十日至六月十八日),戒期28天。
二、   传戒法会三师:
          辽宁省佛教协会会长慈恩寺方丈照元长老为得戒和尚;
         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钟灵寺方丈觉悟长老为说戒和尚;
          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会长静波法师为羯磨和尚;
        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圆通讲寺方丈融光长老为教授和尚。
三、   求戒人员条件:
          1、求戒人员必须是经政府依法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、沙弥尼;
          2、求戒人员必须信仰纯正,爱国守法(没有任何法律纠纷),六根具足,身体健康(包括无生理缺陷和传染病),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;
          3、求戒人员年龄必须在20至59周岁之间(1949—1988年出生,以身份证为准),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在剃度后在寺院修学达一年以上(尼部   新戒二年以上);
          4、求戒人员必须出具婚姻状况证明(包括无婚史者),曾有婚史者,应有离婚证复印件或乡级以上人民政府(街道办)出具的丧偶证明。
          5、求戒人员必须能够背诵《朝暮课诵》、《沙弥十戒》和《毗尼日用》。
四、   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:
          1、求戒人员应到所在地佛教协会或重点寺院领取《受戒申请表》(空白表复印有效),《受戒申请表》上应粘贴本人近期僧装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剃度师戒牒复   印件及号条,并加盖常住寺院所在省佛教协会公章;        
          2、求戒人员务必在6月20日前到达传戒寺院,接受传戒省佛教协会的审核及常住寺院的面试,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堂;
          3、求戒人员每人应缴纳戒费一千五百元整,三衣卧具及洗漱用品自备。
五、   联系方式及戒场乘车路线:
               黑龙江省佛教协会办公室电话:0451—82521245
               五大连池钟灵寺客堂电话:0456—7221401
               五大连池钟灵寺方丈室电话:0456—7223586  手机:13904566824
        戒场乘车路线:1、由哈尔滨乘火车到北安下车,转乘汽车到五大连池风景区钟灵寺;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2、由哈尔滨乘客运汽车到五大连池风景区钟灵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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